2023年初級經濟師的考試時間為11月11日-12日。小編整理了部分知識考點,一起來看看吧!
  【考點一】勞動法的調整對象
  勞動法的調整對象主要是:
  1.勞動關系
  2.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其他社會關系
  (一)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是勞動者在運用勞動能力、實現社會勞動過程中與用人單位確定的一種社會關系。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系通常被稱為狹義勞動關系,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通過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在使用勞動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形成的兩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系。
  按實現勞動過程的方式,可將勞動關系分為兩類:
  1.直接實現勞動過程的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由用人單位直接組織勞動者進行生產勞動的形式;
  2.間接實現勞動過程的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通過勞務派遣或借調等方式由勞動者為其他單位服務實現勞動過程的形式。
  【考點二】勞動關系的主要特征
  勞動關系的主要特征是:
  1.勞動關系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基于用工事實和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關系只能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產生;
  3.勞動關系是具有人身關系、財產關系屬性的社會關系;(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勞動力,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物質待遇)
  4.勞動關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實現這種關系的隸屬性。(平等自愿,用人單位有組織、指揮、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的職責)
  【考點三】與勞動關系密切聯(lián)系的其他社會關系
  1.因對勞動力市場監(jiān)督管理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2.因實施社會保險制度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3.因用人單位工資總量宏觀調控和實施最低工資保障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4.因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5.因監(jiān)督檢查勞動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情況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6.因工會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7.因勞動安全衛(wèi)生管理和服務而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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