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財經題庫
  小編導讀: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強化行政審批合法性審查。
  據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規(guī)定,各級稅務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設定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要對可能涉及設立行政審批的稅務部門規(guī)章和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必須嚴格把關,依法進行合法性審查。
  國家稅務總局以改革促防腐,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從源頭上鏟除權力尋租、滋生腐敗的土壤。
  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2014年2月,稅務總局公布全部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稅務行政審批目錄化管理,并規(guī)定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在公開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變相保留或者恢復,鎖定了審批項目的“底數”,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先后取消45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占全部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的50%以上,同時清理了一批同取消和下放審批項目相抵觸的文件和制度,防止出現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問題。主動將小微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方便納稅人享受優(yōu)惠,激發(fā)了市場主體活力。
  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著力實施以減少資料報送、表單填寫、稅務檢查為重點的“三減少”措施。分兩批取消26種納稅人填報的涉稅文書報表,分三批取消29項進戶執(zhí)法項目,防止干擾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全國稅務機關平均推行免填單服務29項,平均每項減少納稅人業(yè)務辦理時間約25%。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guī)范的實施,使納稅人報送的資料、辦稅環(huán)節(jié)、辦稅次數、辦稅時間等平均減少30%以上,即辦事項增加50%以上。
  強化行政審批合法性審查。規(guī)定各級稅務機關不得以任何形式設定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對可能涉及設立行政審批的稅務部門規(guī)章和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必須嚴格把關,依法進行合法性審查,防止制度性侵權,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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